硕士论文选题评估之重要性
发布:法律论文 | 发布时间: 2012年1月18日硕士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选题不慎,轻则被要求大改或重写,重则不能毕业。我们从事法学类硕士论文辅导以来,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题目都见到过,如此之多的题目,不是每一道都能得到导师和答辩委员会欣赏的,其中蕴含了极大的风险。因而我们认为,选题后,写作前,需要对自己所选题目进行评估,若不合适或无法得到导师认同,应果断换题目。今天我们就硕士论文选题评估的一些问题专门作一讲座,希望能够使同学们从中受益。
一、选题的偏差
结合多年的辅导经验,我们认为选题的偏差主要有如下几点:
1.所选题目并非法学类的。
一些同学对法学科目的认识不深,仅仅凭借一腔热情进行选题,他(她)的选题可能是与其工作有关的,但是不一定和法学有关的,又岂能凭借这个题目来获取法学学位?例如,我们遇到一学生选的题目是《论婚姻道德》,此题被他导师作废,理由是该题目不是法学类选题,更像是社会学、伦理学选题。
2.所选题目含有政治错误
毋庸讳言,我们中国有些法学院要求学生的选题必须政治正确,否则不能通过。我们经常讲的一个案例是,某学生的选题是《论司法独立》,该选题最终被废,原因是校方认为这一选题包含政治倾向的错误。这一现象希望同学们注意,我们不对此作任何评论。
3.所选题目存在技术性难度
目前高校要求学生的选题新颖、创新,不能浮于表面。很多同学因此选择了在技术上很难的题目,最终的结果却是无法写作。勇于挑战的精神是好的,是值得表扬的,但是应量力而行。这些技术性难度较大的题目一般存在如下特点:①缺乏相关资料,导致注释较少,被校方认为资料不足、不全面;②需要开展实证研究,而客观原因导致该实证研究无法进行;③存在其他难以解决的难度。例如,某同学选的题目是关于香港上市公司的某法律问题,但是如果要写这一题目,除非他亲亲自去上市公司调研,或者去香港的证券交易所调研,或者他至少能看懂香港上市公司的一些公开资料,但是他在主客观上都不能实现这些目标,导致论文无法写作,最终搁浅。
4.所选题目中的问题已经解决
我们将这些题目称作“伪问题”,既然已经解决了的题目,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例如,对于高空抛物这种行为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已经作出了很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同学居然依然写这个题目,并且提出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学者们就已经提出的观点,所提出的司法建议,正是目前法院已经实施的做法。那么这个论文又何价值?此题同样作废。
二、选题评估的意义和方法
1.选题评估的意义
从上文的列举可以看到,很多同学之所以在硕士论文写作上犯难,主要的原因是选题出现了偏差,这就需要对选题进行评估。选题评估的意义在于:第一,去伪存真,去掉伪问题,选出真正适合写作的题目,认真分析一些值得分析的课题;第二,去粗取精,选择假大空题目,选择小而尖的题目,符合当前法学院关于“切入点要小”的要求;第三,符合自身实际。量体裁衣,看菜吃饭,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事。在毕业论文写作场合,应选择自身能力足以应付的课题,不宜过度挑战高难度,否则对毕业论文顺利通过是不利的。
2.选题评估的方法
那么,选题应该如何评估呢?我们简要提出如下几点,同学们可以在实战中仔细揣摩:
①选择法学类题目,边缘性的、交叉性的,如果得到导师的同意,也可以选择,但是非法学类的请不要选;
②保持政治敏感,不适合写的请不要选,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有些事你不怕,领导很怕;
③难度适中,不要选太难的。选题后查查资料,既不要写已经被写滥的旧题目,也不要选毫无资料甚至注释、参考文献都没有的。要实际一些。
④多阅读,熟悉现行法律。目前立法、司法框架内已经解决的问题,就不宜多说了,多说无益,不要浪费笔墨。
三、结束语
同学们,如果你在选题中存在疑问,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将热情作答。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您选题提出的意见,仅仅是我们自己的意见,不代表你导师的意见,也不是对您辛勤选题的否认。以前我们遇到有的学生,叫我们选题评估,结果我们否定了他的选题,他感到很生气。我们觉得大可不必,我们的意见仅供参考,我们的目的是希望您能顺利完成论文。
最后,法律论文网祝愿同学们能够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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