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谈的问题看似一个小问题,但是很多同学都会在这个问题上犯下一些错误,走了不少弯路。我们简要谈一下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中的技术性问题和政治口号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硕士论文辅导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同学都喜欢在硕士论文中穿插着一些政治口号。具体是哪些口号呢?如,“三个代表”、“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等等。我们不是说这些口号不好,但是这些口号更属于政策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将这些口号写在法律硕士论文里,是相当不妥的。

之所以说在法律硕士论文中写这些内容不妥,是因为法律研究所要研究的是具有争议性的或者对法律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上述政治口号不见得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有什么关系。法律学科是一门相对保守的学科,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学原理源远流长,而这些政治口号却一直处在变动中,没有定数,这些口号写在法律硕士论文中,貌似比较时尚,使您的论文具有时代特色,但是这些口号要说有多少法律意义也未必。将这些口号写入您的论文,同时还会面临一个风险,那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口号连同您的论文都将褪色(因为那时候,旧的口号已经被新的口号所替代),而真正的好论文应该是历久弥新的,即便是过了十几年、几十年,优秀的论文依然具有指导意义。

总之,我们不建议将这些政治口号写入法律论文,如果你真的很想写的话,那么一笔带过就可以了,不要大书特书。您真正需要写的,是一些法律技术问题和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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