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关于法学院硕士毕业论文工作流程的倡议
发布:法律论文 | 发布时间: 2010年5月31日中国各大法学院的领导们:
你们好。本站在辅导硕士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发现,目前高校法学院在硕士论文工作流程上存在很多问题,而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是学院在流程安排上的不谨慎、不细致所造成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开题报告程序。
有的法学院竟然开题报告程序都没有,师生之间不会对论文写作进行任何交流,令人惊诧。学校和导师只要求学生将论文交上来,谈不上有任何辅导或者指点。这样做的后果有二:学生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写;学生写完了交上来,导师发现这根本不是他所要的论文。
第二,导师意见和答辩组意见严重冲突。
这个现象很有意思。导师对学生的论文出了意见,答辩组也出了意见,但是导师的意见和答辩组的意见是冲突的,甚至答辩组中不同老师的意见也是相互冲突的。学生的疑惑在于:“我到底应该听谁的?”最后解决的方法一般是,谁的位置最高,就听谁的;谁的官位最大,就听谁的;谁的资格最老,就听谁的。好端端的学术研究,变成了官场谄媚,呜呼哀哉!呜呼哀哉!导师、学生、答辩组三方必须建立相互协商机制。
第三,学生论文在后期需要大改。
一般来说,学生论文需要修改,那是正常的,不需要修改才不正常。但是我们发现,有的学生答辩完了,导师组还需要大改,这就令人很疑惑,因为这已经不能说是学生的错,而是学院在前期工作上没有做好。这一后果的出现与上文谈到的第一、第二点是有密切关系的。由于缺乏开题报告程序,师生之间没有定下论文的框架;由于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机制,导致导师意见和答辩组意见严重冲突。更有甚者,如果某导师与答辩组的关系不好,这位导师的学生统统挂掉,需要重写或者大改。高尚的学术研究,高雅的论文答辩,竟然成了排挤异己的小人场所,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我们建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教育应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利益为出发点。法学院的领导们、教师们,放下架子,多抽出时间,多辅导学生。在技术层面,本站有如下三点意见:
第一,严格设置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的意义在于使学生和导师之间有一个沟通协商机制,学生有什么不对的,在这一阶段导师可以指出,学生有什么想法,在这一阶段也可以对导师言说。双方实现沟通互动。
第二,可以考虑设置预答辩程序。
预答辩的意义在于,使学生、导师、答辩组在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上交流意见,对一些问题达成一致的看法。这一流程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提高认识,明确论文答辩的目标。
论文答辩不是强迫学生服从自己的意见、观点和理论,而是听取学生的陈述,理解学生的逻辑,最后给予评分。凡是认为学生一定要接受老师意见,否则视作忤逆的做法都是不对的,是违反学术伦理的,也是违反学术自由的。当然,如果学生的论文确实不行,水平不够,那么老师可以打一个低分,不授予其学位,这是学术权力的体现,无可厚非。
尊敬的领导们、同学们,杜鹃啼血,其心可鉴,我们的声音很微弱,但是我们真诚地希望领导们、老师们能放下架子,能以学生为中心,多辅导学生,多和学生交流,重视硕士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术交流。
此致,
敬礼。
法律硕士论文网敬呈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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