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就读在职法学硕士的比较多,本站在法律硕士论文写作辅导过程中发现,很多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选题上出现了偏差,从而导致论文写作方向错误,给学业带来了一些困扰。现以一个例子说明之。

某地法院副院长,就读法学硕士,在毕业论文阶段所选的题目是:《论法院文化建设》。严格来说,这个题目并非法学题目,更倾向于管理类的题目。从法学角度来说,法院文化建设并非法学研究的内容,该主题可以作为平时的工作报告或者其他类的论文,但是作为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来做显然不是很合适。理由如下:

(1)该主题与法学偏离较远,甚至连交叉学科都算不上;

(2)该主题没有反应法学前沿和热点问题;

(3)该主题研究过程中与法学理论基本无关。

如此说来,这个题目根本不是法学题目,法学理论与这个题目无关。从行文来看,这个题目到底怎么写呢?就是介绍该作者所在法院的文化建设成就?还是将该法院的文化建设成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而广之?不管怎么写,这个题目都难以反映法学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相反会写成类似于政府工作报告的文章。

我们认为,尽管近年来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比较热门,但是在选题过程中还是需要谨慎,不能选一个根本不是法学题目的题目来当作法学硕士的毕业论文。就上述案例中的那位作者来说,他是当地法院的副院长,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来获取第一手的资料,如判例等等,但是他没有那么做,相反选了一个和法学毫无关系的管理类题目,这是相当令人遗憾的。

不出所料,这位副院长同学的选题被导师否定了,导师希望他写一个法学类的题目。希望同学们,尤其是实务部门的同学们能从中获得启示。

本文由法律硕士论文网原创首发,请记住我们的地址:www.falvlunwe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