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职法律硕士论文选题的误区
发布:法律论文 | 发布时间: 2009年8月15日
近来咨询法律硕士论文选题的同学比较多,本站辅导员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同学们普遍在选题方面进入了一个误区,结果造成了自己在写作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甚至一度搁笔,最终换题目,前功尽弃,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精力。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由于写作法律硕士论文的很多同学都已经工作了,属于在职研究生,因此他们在选题的时候普遍陷入了一个传统的思维,即:做什么工作的,就选什么题目,谓之:结合实践。(由于全日制法学研究生还没有参加工作,所以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对此,本站辅导员展开一些分析。
首先,我们要看法律硕士论文写作的目的是什么。其实很简单,目的就是通过论文答辩,拿到学位,顺利毕业,皆大欢喜。难道不是吗?在这个最高目标的指引下,你当然尽可能地要选适合自己的题目。但是你所从事的工作,所从事的行业,本身可能与法律的关系不大,甚至根本是不搭边的,既然如此,同学们在选题上可能会钻牛角尖了。
其次,法学论文选题最关键的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同时又好写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个题目不感兴趣,那这个论文显然是没法写的;如果你很感兴趣,但是选题太难,我估计你也写不下去的。所以,既要感兴趣,又要好写。你所从事的工作,不一定是你感兴趣的,该领域内也不一定有好写的题目。举例来说,某生是公证行业的,他选择了一个题目,是关于保全证据公证的,但是保全证据公证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只是一项公证业务而已,本身并不会涉及多么高深的法学原理,在实践层面可探讨的余地也不大,所以法学界也很少有人对此展开研究。因此,这个题目是比较难写的,也是不怎么合适的。
再次,答辩委员会知道你从事什么工作吗?不知道。既然如此,你的选题和你的工作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什么关系。你自己的导师也不一定知道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除非你自己告诉他,就算你告诉他了,他过几天就忘了。以某高校法学院为例,法学教师(硕士生导师)要辅导5个本科生,5个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生,5个以上的法律硕士,还要任课好几门(包括全日制本科的、成人的,等等),还要出去接案子,谁会关心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当然,一些学校之所以建议你选择和自己行业有关的论文题目,是希望方便你选题,因为学校推定你对你所在的行业是感兴趣的,也是熟悉的,但是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的。
综上,我们对法律硕士论文选题与工作关系的问题给出如下总结(建议):
1. 你的选题可以和你的工作、行业无关,不要故意为难自己;
2. 你的选题应该是符合你的兴趣的;
3. 你的选题不要太难,资料也不要太少,否则连注释都没法做,选题再新颖,也会被老师打回来重写;
4. 你的选题别人论述过了没关系,你可以换个角度论述;你也可以在观点上标新立异;
5. 你的老师和你学校的答辩委员会,并不知道你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6. 从功利的角度来说,你写毕业论文就是为了通过答辩,获得学位;你如果想搞研究,以后有的时时间和机会。
希望以上几点思路对需要写作法律硕士论文的朋友们有所帮助,祝愿大家在写作过程中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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