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中理论与实践之关系
发布:法律论文 | 发布时间: 2009年8月18日最近我们遇到某硕士研究生,该生善于思考,能在法律工作中发掘隐含的问题,他对很多问题都有独到的见解,对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有关问题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是遗憾的是,他在选题上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颇为苦恼,于是咨询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我们和他往来了几封邮件,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通过对该生案例的分析,我们有几句话要说。
当前法律硕士教育存在一个误区,不管是校方还是学生自己,都认为法律硕士是专门从事法律实务的,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就算法律硕士是从事实务的,法学硕士是从事理论工作的,反映在论文写作上,并没有法律硕士要写实践方面的内容,法学硕士要写理论方面的内容这个说法。更何况,法律硕士在就读硕士之前,还在读其他非法学专业,他们知道什么法学实践呢?(就事论事,没有贬低法律硕士的意思)。我们的看法是,法学论文,最好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然也不排斥纯理论的研究课题,但是纯实践的题目用来做学位论文,这不是很合适。
回到上面那位学生的情况上来,他选题的方向是民事诉讼法,主要写诉讼保全方面的内容,他列的提纲是通篇谈我国诉讼保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分析了如何完善之,没有对相关理论部分进行阐述。他认为,写理论方面的没有什么意思,有点像教科书。结果,他的提纲被退了回来,我们审阅了他的提纲后,给了他一些建议,告诉他,不要忽略了理论部分的研究,否则直接写实践中出现了哪些问题,有点突兀,法学老师大多喜欢理论研究,这样的提纲也可能不符合他们的口味。至于理论部分的写作一定会写得像教科书吗?非也。为了避免写得像教科书,我们建议不要过多地阐述某个东西,而是要对某一领域的前沿观点进行分析比较,探究学者之间的争论焦点,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写起来就不会像教科书了,并且有研究的风味。
所以,同学们应该从本文中那位学生的经历中吸取一些教训,要一步一个脚印,等走上工作岗位后,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并且写一些实践方面的大小文章,作为自己的工作积累,相信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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